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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日媒《周刊文春》及《女性SEVEN》先后发文报道福原爱婚变一事。对此江宏杰经纪公司再次发出声明,对日媒报道内容进行批驳,称日方报道中有泄露艺人合约机密,泄密者或将负法律责任。
在《周刊文春》的报道中,福原爱在2016年婚礼上佩戴的3.22克拉的“BLOVES”婚戒,象征江宏杰生日2月22日的2.2克拉,再加上永远的爱100%含义的1克拉,声称均由男方刷卡买单。单据中国台湾乒乓球界人士爆料,戒指是由江宏杰的姐姐向“BLOVES”品牌交涉获得的赞助,该品牌店面在福原爱婚礼后放置了福原爱戴着婚戒的广告版,福原爱变相成为了品牌的代言人,而代言费就是自己的婚戒。
而华研国际发出的声明中,对江宏杰要子女传话、保姆费由福原爱一人承担、江宏杰声明“福原爱未出轨”给予否认,也否认了接受婚戒赞助和夫妻二人分居之事,并声明福原爱和江宏杰参与多个公益活动代言,并未以金钱为考量。
同时声明也敬告福原爱身边的朋友,希望能够尽快停止“言语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