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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2月20日,FIFA官方发布了关于前贵州恒丰主教练曼萨诺向贵州恒丰俱乐部讨要薪水的仲裁书,FIFA仲裁判决结果为贵州恒丰俱乐部需要向曼萨诺支付超过3000万人民币赔偿。
曼萨诺在2017年开始执教贵州恒丰,当赛季取得联赛第八名的成绩。次年,因成绩波动,恒丰选择与曼萨诺解约,但由于合同签订时的相应条款情况,恒丰需要给曼萨诺支付高额违约金。
FIFA发布的仲裁结果表明,贵州恒丰需要在裁决书生效的30天之内,向前贵州恒丰主教练曼萨诺支付签字费以及欠薪等方面的费用,总计178.75万欧元。
在裁决生效的30天之内,向曼萨诺支付201.25万欧元,作为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合计须向曼萨诺支付38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大约3043万元。
另外,贵州还需要向曼萨诺支付每年5%的利息,从2018年7月2日开始计算。
同时本次仲裁的诉讼费为25,000瑞士法郎,曼萨诺只需要支付5,000瑞士法郎,而贵州恒丰需要向FIFA支付剩余的20,000瑞士法郎,换算成人民币约为147890元。
据国内足球媒体人李璇在其个人微博上透露,曼萨诺讨薪案的裁决是在今年2月做出的,不过据悉恒丰此后并没有按照规定期限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