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正文

评论

分享
微信扫码分享
足协:球员收取合同外价值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现金物品需申报
关注

北京时间12月14日,足协在上海召开“2020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其中对于合同价值以外的现金物品作出了明确规范。

规范中指出:球员每次收取任何合同之外的、价值超过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现金或有价物品,应当事先通过其所属的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申报,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审核认定后方可收取。

足协此举,也防止了俱乐部和球员之间在背后进行暗中交易。

全部评论
0
表情
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