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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CBA公司就球员贾马尔-富兰克林在山西队对阵新疆队的比赛结束后前往记录台辱骂裁判员的行为做出了通报批评,罚款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原处罚公告如下:
2019年12月10日,2019-2020赛季CBA联赛第十五轮,场序148场,山西队与新疆队比赛结束后,山西汾酒股份队11号球员富兰克林走到记录台前辱骂裁判员。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2019-2020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山西汾酒股份队11号球员富兰克林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