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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
群众赛事活动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
群众赛事活动羽毛球比赛将于
2021年4月-6月
开启全国各省选拔赛
2021年7月-8月举行预赛
2021年9月举行决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
羽毛球项目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一)选拔赛
比赛日期:2021年4月-6月
比赛地点:选拔赛竞赛规程由各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自行制定,以“我要上全运”为题开展。
(二)预赛
比赛日期:2021年7月-8月
比赛地点:详见预赛阶段补充通知(详情请关注中国羽毛球协会官方网站和中国羽毛球协会微信公众号)。
(三)决赛
比赛日期:2021年9月
比赛地点:详见决赛阶段补充通知(详情请关注中国羽毛球协会官方网站和中国羽毛球协会微信公众号)。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A 组
出生日期:1987年1月1日-1996年4月30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B 组
出生日期:1977年1月1日-1986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C 组
出生日期:196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四)D 组
出生日期:1957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
项目: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五)老将组
出生日期:1957年1月1日-1971年12月31日
项目:混合双打
(六)公安民警组男子团体
比赛办法另行通知。
(七)公安民警组女子团体
比赛办法另行通知。
注:公安民警组运动员资格审核、报名、组织参赛等工作由前卫体协负责。
三、参加办法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通知的相关要求。
(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各参赛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须组织公开选拔赛,选拔运动员报名。
(三)为保证比赛运动员信息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各参赛单位选拔赛运动员报名须在中国羽毛球协会会员平台进行,参赛队须于选拔赛报名开启前与中国羽毛球协会对接相关事宜。
(四)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不允许跨单位配对、不允许兼项)。
(五)选拔赛报名
1. 运动员根据各选拔赛主办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公布的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要求,关注“中国羽毛球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搜索相关赛事报名信息。未完善个人资料的运动员,需根据报名要求完善个人资料后报名选拔赛相关项目。
2. 参赛运动员须通过参加各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组织的选拔赛决出代表本单位参加预赛的资格;未参加选拔赛的运动员各单位不予报名参加预(决)赛。
(六)预赛报名
各单位须采取线上和线下的形式,于规定时间前向竞委会提交预赛报名名单(具体见预赛补充通知)。各单位每个小项可报名不超过2对选手参加预赛。
(七)决赛报名
根据预赛成绩,获得相应名次的运动员将获得参加决赛的资格(具体见竞赛办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相关要求:
(1)陕西省可在每个小项有一对运动员直接参加决赛;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运动员每个小项可有一对运动员参加,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陕西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运动员须于预赛报名截止前向竞委会提交决赛阶段的报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