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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中国乒协对方博在12月29日乒超联赛上与裁判发生争执一事做出了处理决定。《决定》表示,对运动员方博给予停赛两场(2018-2019赛季乒超联赛第13、14轮)的处罚,同时扣除天津权健俱乐部5万元人民币的主场承办费。此外,根据体育总局下发的《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体育赛场行为的若干意见》、《国家队运动员行为规范》、《国家队教练员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如方博在今后的训练、比赛中再有类似有损乒乓球项目形象的不良行为,中国乒协将取消其国家乒乓球队队员资格。另外,由于国家队教练员刘志强平时疏于对运动员管理和思想道德教育,对所主管队员出现的赛风赛纪严重问题,反馈情况不真实,避重就轻,做事态度敷衍了事,中国乒协对其作出警告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
在12月29日进行的天津权健主场对阵八一南昌的比赛中,方博因发球是否擦网的问题与当值裁判员发生争执,导致比赛中断近3分钟。比赛继续进行后,方博重发球并在此回合失误,失掉1分。随后方博在走到副裁判旁边准备擦汗时,故意将毛巾架踢倒。主裁判针对方博的不当行为,对方博给予处罚,直接判对方得1分。本场比赛结束后,方博未与当值两位裁判员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