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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嘉求“单飞” 蔡赟说 :“没有对错,只是角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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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嘉寻求“单飞”,后被马来西亚羽协禁赛两年的新闻算得上是近期羽毛球界的大瓜了,以至于辛德胡在家门口时隔两年再度夺冠的新闻都被大家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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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梓嘉和大马羽协到底是如何沟通的,双方有什么具体纠纷,我不得而知,也就不便去说什么。不过相关的一些信息,我觉得很有意思,主要是李宗伟和安赛龙两位运动员对于李梓嘉事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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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伟对此的比喻是:“就象一个在你13岁的时候就照顾你养育你的父母,10年以后你转身告诉这个父母说你要离开这个家;我的用意是提醒他,待人处事换位思考,如果他是这个父亲或母亲,会作何感想?”

安赛龙对此的比喻是:“想象一下,你目前的工作正处于一个不开心不满意的位置,你想要做出改变。你去向你的老板表达你的想法,告诉她/他你想辞职,换个地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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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李宗伟的想法考虑个人与集体的归属感和相互成就;安赛龙的态度则很像他的同龄人的工作理念:辞职的原因就是因为不开心。

二者都没错,从自身的角度和生活阅历发表看法。但具体落到李梓嘉这件事情上,还是应该考虑李梓嘉本身的情况,或者说考虑到马来西亚羽毛球和欧洲羽毛球组织构成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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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了解,欧洲运动员的成长过程以俱乐部或个人团队为主,之前我也提过,像丹麦队在我打球的那些年里,只有极少部分人是有国家队“编制”的,其他都是自己训练或者跟俱乐部训练。也就是说,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为他们提供所需一切的软硬件条件的是自己的家庭或者俱乐部,而非羽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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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的因达农也是这样,她父母工作的工厂的老板是个羽毛球迷,自己组建了俱乐部请教练来教这些孩子。这样的成长环境下,运动员成才后回报的主要对象是自己的团队或俱乐部,国家队或羽协主要承担的是赛事报名和组织参赛的工作,对于队员没有约束的能力,也没有资格。这种情况下,运动员选择做“自由球员”是很正常的。简单来说,就是成长过程中没有用到太多羽协的资源,也就谈不上太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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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马来西亚,乃至大部分亚洲羽毛球强国来说,还是以专业队梯队培养模式为主。当你在很小的时候被选为后备苗子,那么你训练的场地、器材,相关的住宿、餐饮,配套的教练、队医就全由集体提供,很多人一进专业队不仅不花钱还可以拿工资。在这样的模式下,运动员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的资源基本都是协会、队伍提供的,成才之后对队伍进行回报,也在情理之中。

前者是自己花钱培养自己,所以成才后有更大的自由选择范围;后者是集体花钱培养,成才后自然需要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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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有自己的特点,也都培养出了优秀的运动员,“个人化”成长的比如丹麦的盖德、拉斯姆森、安赛龙等,德国的申克,泰国的因达农等;集体成长的像中国队、马来西亚队、韩国队等。日本队过去也是运动员隶属于各公司,但朴柱奉担任总教练后也逐渐形成了国家队集训式的模式。

所以我认为,根据国家、民族的思维习惯,运动员个人实际情况等,两种不同的培养模式都能出人才,只不过不同的成长过程使得双方的思维模式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对于李梓嘉事件李宗伟和安赛龙的不同看法,这是这个原因造成的。二者没有对错,只是角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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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向在网上看到的,如果你买了16元的东西,在递给售货员20元后又递过去1元钱,中国人都懂什么意思,但欧洲人就会一脸懵。

每个人都有从自己角度去评价事情的权力,但是对于李梓嘉事件,我个人希望的是这件事赶紧顺利解决,保证优秀运动员能出现在赛场上,比各种讨论声援批评重要得多。我始终认为,运动员是一项运动的核心,如果因为竞技能力以外的原因让一位非常优秀的运动员的职业生涯蒙上阴影,对于整个羽毛球界来说都是损失。

(转自:和蔡赟聊羽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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