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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8月13日,中国足协开出罚单,对在长春亚泰和河北队比赛中张呈栋脚踢对方头部和辱骂对手的行为,处以停赛5场,罚款5万元。
公告写道:“2021年8月9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苏州赛区第十三轮场序第103场,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与河北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苏州奥体中心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92分钟时,河北足球俱乐部队28号球员张呈栋用脚踢向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队25号球员王鹏头部,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河北足球俱乐部队28号球员张呈栋在退场过程中辱骂对方球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河北足球俱乐部队28号球员张呈栋予以停赛5场;
二、罚款人民币5万元;
此外,对于发生冲突的另一名球员王鹏,足协同样做出处罚,认为其实施非体育行为,予以停赛2场,罚款2万元。